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振华街改造工程配套设施

    二、项目编号:朔政采公[2017]H60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三包,第一包施划交通标线,第二包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第三包电子监控系统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地面施工、设备的运送、安装、调试、运维、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完成时间: ***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

    第一包:

    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第二包:

    (1)具有安防施工资质 *** 及以上;

    (2)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400机动车道信号灯检测报告及400方向指示信号灯检测报告原件;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时间为 *** 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查询方式: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须携带加盖本公司鲜章的信用截图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第2、3项资质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须提供该公司工作的证明材料(如:劳动部门签署的三方合同或缴纳社保记录),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集采机构留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有资质副本原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公司工作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全部加盖公司鲜章)各一份。

    五、招标文件免费领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 *** 至 ***

    (北京时间8:30-11:00,15: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山西省朔州市市府西街8号蒙银村镇银行六楼620室)

    六、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时间: *** 15:30(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朔州市政务大厅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朔州市经济开发区招远路8-3号)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电汇:

    开户名称: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820081020100009999

    开户行: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

    行号:32016900001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朔州市安泰街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

    集采机构: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朔州市市府西街8号蒙银村镇银行六楼西

    邮政编码:036000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49–2220992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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