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C179550Y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长春市路灯管理处、长春市路光照明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春市路灯管理处、长春市路光照明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选择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长春市路灯管理处、长春市路光照明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选择项目
2.2招标范围: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选择
2.3建设地点:长春市。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外省企业应在长春设立分支机构。
3.2投标人须具有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近3年(2014-2016年)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注:本次招标计划选取三家电力施工单位。
4.投标单位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402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会议室。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路灯管理处、长春市路光照明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559号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402室
本项目联系人:张林奎、杜仲秋
本项目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ZZJL893021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