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西环市政化改造—东南西环其他子项按原计划—
西环路灯改造10KV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穗财债【2017】1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现对东南西环市政化改造—东南西环其他子项按原计划—西环路灯改造10KV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南西环市政化改造—东南西环其他子项按原计划—西环路灯改造10KV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
联系人: 杜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由于东南西环市政化改造-东南西环其他子项按原计划-全线照明改造工程(佛山段)的用电需要,现按照荔湾供电局的供用电方案协议(编号0800030114107507),实施对该项目佛山段10KV配电工程的设计及施工进行招标。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项目编号:JG2017-6390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根据供用电方案协议0800030114107507的要求,招标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具体内容包括:
a.供电方式:采用10kV单回路供电;由增窖F8供电,在增窖F8香榕街开关房新加熔丝柜后新敷10kV电缆至新建箱式高压室,再由新建箱式高压室新敷10kV电缆至各新建箱式变。配电自动化同步实施。
b.配电房设置:新建箱式高压室一间、箱式变。
c.变压器配置:新装专用箱式变压器2X160kVA。
(2)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初步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
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41.799717万元,其中:
(1)本次招标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19.760155 万元,投标人自行填报下浮率。
(2)本次招标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2.039562万元,投标人自行填报下浮率。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施工、设计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及招标人提供的施工综合单价限价(详见综合单价表) ,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本工程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9月6日12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9月6日11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12时00分,第10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7年9月8日9时00分。
4、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 *** 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 *** 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专业工程设计资质 *** 及以上资质;
② 工程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别五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兼设计负责人,下同):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电气专业);
2)、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施工负责人为:①投标人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②投标人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 *** 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 *** 建筑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网页截图。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8、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9、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0、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12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联合体投标的,正式员工以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的信息登记为准。)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3、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注: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二、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名称:无。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项目以经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电话:;地址:广州市滨江路768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招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
十六、其他: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人员在册情况以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信息登记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路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8月11日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可参考此格式)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设计方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设计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施工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其他说明: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