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城区景观亮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7-HF0800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岭县城区景观亮化工程已由长岭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长财投审【2017】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长岭县城市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岭县城区景观亮化工程全部内容(以清单为准)。
    2.2 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岭县城区
    2.4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计划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期 *** 。
    2.6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第1标段施工标、第2标段监理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竞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 及以上企业资质等级,且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2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并且近三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近三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拟派出的监理工程师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标段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投标均无效。
    3.4 拒绝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和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 至 ***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禾凤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处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持两套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标段招标文件1000 *** *** 标段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13时30分(北京时间);
送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号先行家苑小区123号门市,逾期送达将被拒绝投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岭县城市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张再起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禾凤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号先行家苑小区123号门市
    联系人:迟经理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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