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湟中县维新河 (新庄村至马申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滨水景观工程部分)(第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17-YL-1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湟中县维新河 (新庄村至马申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滨水景观工程部分)(第二次)已由西宁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湟发改字(2017)148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宁市湟中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现委托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湟中县共和镇
(2)招标内容:绿化苗木栽植、草皮及花卉播种、小型广场铺装及园路铺装等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0707001001 标段名称:一标段 发包内容:绿化苗木栽植、草皮及花卉播种、小型广场铺装及园路铺装等内容。 计划工期: *** —— *** 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含 ***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0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经济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市湟中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
联系地址:湟中县鲁沙尔镇通宁路242号 |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0层 |
联 系 人:伊万莲 | 联 系 人:曲女士 |
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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