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谷公安分局雪亮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谷公安分局雪亮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2.2招标编号:GXTC-1733117
2.3建设地点:北京市平谷区
2.4计划工期: ***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2.5招标范围:新建、改建视频监控探头;依托区高清视频专网,新建、改建区、街乡镇,两级高清视频联网平台与共享平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人民币24177.2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应具备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获准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须包括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固定网数据传送业务);
3.1.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 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投标人须在项目建设地拥有独立的通信管道和裸光纤链路资源,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5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对上述第3.2和3.5条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对第3.1.1、3.1.2、3.3和3.4条要求,联合体中一方满足即可;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45号花园写字楼二层)持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的上述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个工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后配楼4层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街21号
联 系 人:王旭
电 话 ***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45号花园写字楼二层
联 系 人:常雷
电 话 *** 、 ***
邮 箱:179760771@qq.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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