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17年8月16日
项目编号:SG0100G17224 (GLTC-177BA211D303)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城区江南东北部集中供热整合项目东北新街-通达街热网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警校胡同4号换热站、南极街124号换热站、中马路61号换热站及相应配套管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城区江南东北部集中供热整合项目东北新街-通达街热网工程(新建警校胡同4号换热站、南极街124号换热站、中马路61号换热站及相应配套管线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警校胡同4号换热站、南极街124号换热站、中马路61号换热站。
2.3建设规模:新建警校胡同4号换热站、南极街124号换热站、中马路61号换热站及相应配套管线工程。
2.4合同估算价:约460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20日,工期36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共计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2)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各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6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单项投标工程情况”,提供网上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潜在投标人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锁(或账号密码)进行"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3.9获取招标文件阶段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大厅)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原件);
(2)登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签署符合要求的的投标承诺书(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gltc.com下载)(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还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所投项目全称及标段号);
(8)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建设工程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原件及复印件);
(9)《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页(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10)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
(12)企业锁(或账号密码)进行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
(13)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
(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登记时提供);
(1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体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需提供)。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东北新街73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购买标书联系人:范书栋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田万越 康继鹏
项目联系电话:转8102、8101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