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5.拟任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 *** (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6.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在建筑工程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9.依据【法(2016)28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