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双溪水库35kV输变电工程双溪~上坂35kV线路(含光缆通信)工程(二次招标)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福建省水利厅闽发改网农业[2014]228号、闽发改农业[2014]243号文 批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沙县虬江街道办长虹村、官南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 项目总投资约177.11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招标范围为福建省双溪水库35kV输变电工程双溪~上坂35kV线路(含光缆通信)工程(二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双溪水库35kV输变电工程双溪至上坂35kV线路工程(含通信光缆部分)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约177.113万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本工程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等国家相关专业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整体质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后,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福建省双溪水库35kV输变电工程双溪~上坂35kV线路(含光缆通信)工程(二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同时具有能源(或电力)行业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承装(修、试)四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承诺施工期间全程到位。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10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提供)。
3.11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1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8时30分 *** 17时0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福建省双溪水库35kV输变电工程双溪~上坂35kV线路(含光缆通信)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若投标人需购买招标图纸,请提前 *** 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准备,招标图纸每份售价300.00元,招标图纸售后不退。

4.1.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 下同)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 *** 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09时3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 保函, 年度保证金, 其他:现金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5000.00元。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伍仟 ***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写为“MHS招[2017]沙003号”);(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③银行保函。
6.4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09时30分 ,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拟派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作为授权代理人)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银行保函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注:如 法定代表人出场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人出场,如 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场则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可作为授权代理人出场。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联系人:陈秀文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365500邮编:
地址:沙县凤岗街道新城中路2号地址:沙县金鼎城9幢1单 *** 室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 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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