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地产佛山奇槎项目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的招 标公告
广东   ***
开标时间: ***
招 标人:佛山市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 标条件
五矿地产佛山奇槎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招 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五矿地产佛山奇槎项目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进行公开招 标。
2.工程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矿地产佛山奇槎项目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东路南侧、规划十二路西侧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42553.6平方米,地块规划可建计容建筑总面积为1489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3137.6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21600平方米,(超)高层65937.6平方米,人才公寓((超)高层住宅)55200平方米,商业3900平方米,公共配套38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2700平方米。本次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费招 标控制价为29722117.85元。
2.4工期要求: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开挖 *** ,在接到招 标人通知后,2 天内进场,按合同工期完工,否则,每延误 *** 罚款5万元。土方回填按总包节点计划进行,否则,每延误半天罚款1万元。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书上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5本次招 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工程范围为工程规范及图纸所规定的五矿地产佛山奇槎项目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包括对本工程的设计、实施、试验检测、完成、保修等工作及提供所需要的一切劳务、物料及施工机械。除有所指示或规定的主要物料、配件、构件及设备外,还包括工程施工中所需的一切附带杂项物料及所需劳务,无论其有否详列于本合同文件内。
承包商须完成的工程包括五矿地产佛山奇槎项目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的下述工作:
(1) 本工程红线范围内土石方开挖、外运回填(包括地下室侧壁外侧、车库顶板及场区内土方回填),包括可能的现场存放、现场倒运及临时覆盖等,挖出的土石方需全部外运并消纳,综合单价包干。
(2) 按规范及现有资料和初步基坑支护图纸,并按照雇主认可由第三方设计单位最终出具的设计方案实施基槽护坡工程、边坡土方修整、止降水工程及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全部完成前的排水、降水,综合单价包干。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图纸及规范要求范围内的施工及措施;
2) 施工过程中所有机械正常作业所需进行的土方整理工作(比如搅拌桩工作面平整、放坡面修整等)、作业范围内的施工道路铺设;
3) 施工中所需的机械设备、工器具、仪器仪表、施工用水系统、施工用电系统、材料仓库、养护池等;
4) 基坑开始开挖直到本工程(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全部完成移交给总包前的排水、降水的排水、降水由乙方负责,且保证蓝色暴雨(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需在停雨1小时后不积水,黄色暴雨(6小时内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需在雨停2小时后不积水,橙色暴雨(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需在雨停3小时后不积水,红色暴雨(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需在雨停4小时后不积水。否则,每延误半天罚款2万元。请在报价内请考虑相应费用;
5) 安全措施。包括:基坑位移和沉降观测及资料整理,地下水情况观测及资料整理,基坑顶部1.1米高安全护栏,护栏须刷警示油漆,栏杆底板设置挡脚板,以及施工场地内所涉及的安全标牌等,报价请包含此部分费用;
6) 文明措施,包括:七牌一图和其它标牌(或按招 标单位要求设立标牌),材料堆放场地硬底化,现场覆盖,清洗外运车辆(冲洗设备可自行配置,如不配置则自行与现场其他单位协商分摊费用),施工道路垃圾清理,淤泥/泥浆清理等;
7) 所有施工作业中涉及的辅助工作等;
8) 施工用水要到项目指定的给水口处接,施工用电暂时无法提供接驳口,乙方需在现场配置发电机,请在报价时考虑相应费用;
9) 负责配合第三方设计单位组织方案专家论证(政府部门认可的专家论证),专家论证费由第三方设计单位负责。
10) 施工单位需自行考虑场地外住宿,请在报价时考虑相应费用。
11) 按照国家、行业、当地的规范、规定等之类的法律法规文件进行必须的试验检测,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负责跟进协调。
12) 项目在城市中心区,乙方除须按图纸及规范要求设置基坑沉降观测点外还须在周边建筑、道路设置沉降观测点,并按规范要求进行观测及拍照留相,未按要求实施并观测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13) 投标前可联系项目部踏勘现场及查看详勘资料,因地质情况引起的造价升高不予补偿,请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14) 如设计方案中存在旋挖桩施工,施工及道路回填砖渣自行考虑,施工过程泥浆须修建泥浆池并须自行外运,且淤泥必须每天外运,不得在场地内中转、停留、堆放。否则,每天罚款1万元,安排第三方清理外运,所有费用由承包商承担。此部分费用请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3) 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集水坑、电梯厅等局间加深部位之土石方开挖、外运并消纳。
1) 拆除及清运现场废弃的砖/混凝土/钢筋混凝土之废弃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废弃的基础和管线等(如有)。
2) 破碎及清运原有地下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砖石、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基础、灰土基础、人防或地下构筑物及大石块等,不论它们处于基槽内还是横跨于基槽内外。
3) 一切可能发生的基槽内的水的清除。
4) 提供测量,负责工地内的放线及标高。
5) 设计及在雇主允许的位置建设临时设施,如临时房屋、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时排水系统、围墙/围板及负责由雇主提供的临时水/电源进行水/电的接驳等。
6) 从雇主提供的电源、水源接驳临时用水电至工程实施所需位置,并承担所有有关的费用及水电费用,施工用电暂时无法提供接驳口,乙方需在现场配置发电机。
7) 负责保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对受本工程影响的工地临近建筑提供防范措施。
8) 提交临近房屋及边坡位移检测方案、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予雇主审批及实施监测,并提交工地附近建筑物沉降观测报告给雇主代表/工程师,直至土建工程总承包商进场接收。
9) 负责施工现场现状道路及周围树木、地下管线、设备及设施实施的保护承担费用。
10) 提供、运输及竣工后运走施工用设备和机械,包括起重机械、混凝土搅拌及浇注有关设备等。
11) 按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及雇主保安及防火要求提供施工安全保卫、保安及防火工作。
12) 提供一切照明、看守、围栏、警卫等工作。
13) 提供工人于工地外的食宿条件。
14) 尽力减少噪音、空气污染及其它妨碍他人的问题发生,并必须遵守雇主及有关部门及机构对施工现场及邻近道路的交通管理规定。
15) 委派具备资格及有经验的驻工地代表和工程师,负责处理施工现场一切工作,按时提供施工计划、完成工程进度报告(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以及工程结算资料。
16) 负责协调周边、村民及政府关系(城管、办事处、派出所及周边公司等),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应费用。自行办理本工程土方外运和基坑施工相关的证照及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如施工期间涉及无证施工,导致发生政府罚款事项,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全部费用。
17) 承包商施工现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包括塌方、触电等,不出现死亡、重伤现象。
18) 负责本工程施工相关的事项如环境清理、市容维护(如负责施工现场的场地覆盖,直到总包接收场地)、交通、扰民/民扰调停及卸土等工作,并负责现场周边居民生活交通管理工作。
19) 与总承包工程承包商进行现场及已完工作之交接,及时拆除及移走用于护坡的相关设施。
20) 于工程竣工时提交全部有关工程资料记录及一切文件,包括竣工图纸2 套。
上述各项不应视为巨细无遗,承包商有责任视察现场及细阅图纸及工程规范,务求对工程范围得到完全及满意的掌握。
2.6承包方式:本工程土石方开挖部分为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干,除总价包干项目外,其他项目按实计量。综合单价包括:材料、人工、机械费、各项管理费、损耗、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施工临时道路、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场地平整、赶工、窝工费、各种原因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等所有费用,不可预见费用等,并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价格调整风险,结算时不给予调整。
2.7质量要求:质量合格,符合相关国家、地方、行业规范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
4.5.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 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与招 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 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 至 *** 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并购买招 标文件,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招 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购买招 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表格文件:
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章):
审核确认: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人授权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4
投标人以及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已在项目所在地办理诚信档案登记手续,并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网络页)
提供网络页
5
投标人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资质条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或提供二维码
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为建筑工程专业 *** 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第二代身份证、2017年2月至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 *** 10 时 00分。
项目联系人:白雪
手 机 ***
邮 箱:bai_xue05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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