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17084024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17]08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保金海岸E03地块住宅项目夜景照明工程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许可[2015]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8400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保金海岸E03地块住宅项目。占地面积443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2802.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812.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990平方米。结构类型为:剪力墙。其中最高层数约为22层,最大单体面积约11696平方米,最高高度约为70米。最大基坑深度约8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第二大街与太湖路交口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天保金海岸E03地块住宅项目夜景照明工程。占地面积443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2802.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812.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990平方米。结构类型为:剪力墙。其中最高层数约为22层,最大单体面积约11696平方米,最高高度约为70米。最大基坑深度约8米。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答疑纪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及标准规范”
2.4 计划工期要求: *** 至 *** 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配置项目经理要求:(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091号执行,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在招标人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不接受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空港经济区西三道金融中心5-401(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6.3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赵明(印鉴)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1号楼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陶卫峥电话:84866663传  真:8486666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颜磊电话:24893666传  真:24893766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电话:25208732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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