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北山区域西林学校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
招标编号:SZJXND招2017-016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JXND招2017-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北山区域西林学校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已由  蕉城区发展与改革局以宁区发改投【2016】13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北山区域西林学校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70266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市蕉城区北山区域西林学校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  70266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与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进行信息登记;

3.2.  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 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 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 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 *** 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售标 不采用 电子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8时30分至 *** 17时30分(包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jcqggzyjyzx.com)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若购买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应提前三天告知招标代理准备,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方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凭证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具体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904090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和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      

联系电话: ***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塔山路鸿塘新村1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陆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名称:_宁德市蕉城区住建局

地点:_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__0593-291516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若网银转账选择“中国银行宁德分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号:409171151656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SZJXND招2017-016”,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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