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至各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招标公告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 ﹝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 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 ],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符合桂建管 〔 2013 〕 17 号文和桂建管﹝2014﹞ 25号文除外) 。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其余内容均不改变,全文完) 代建单位:(盖章) 柳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广西鑫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