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社会治理联动指挥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包PPP项目(项目编号:JXGX-ZFGK-013)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玉山县社会治理联动指挥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包PPP项目(项目编号:JXGX-ZFGK-013),已由玉山县政府批复核准,同意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投资建设。玉山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经玉山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特邀请具有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山县社会治理联动指挥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包PPP项目
2.2实施机构:玉山县公安局
2.3项目内容及建设地点:玉山县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社会治理联动指挥中心 | 包括联动指挥中心整体装修、硬件、智能一体化平台、智慧城管、智慧农业、打防管控智能系统等20余项软件智能系统及支持软件前段视频监控硬件设施、天网工程系统、存储及前端摄像机等硬软件施工。与中心功能紧密相连的两栋大楼内部装修、玉山县综合办案中心、办证中心、多部门合成作战中心、玉山县公民警校(含交通、治安、禁毒、消防、法治五大区块)、玉山公安文化展示中心建设以及道路硬质化、亮化、绿化等。 |
3.项目建设总投资:
本项目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征地拆迁费不计入PPP项目总投资。纳入本PPP项目的总投资共计8300.00万元(纳入PPP项目的总投资以实际预算为依据,最终总投资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4.合作形式
本项目采用PPP(BOT)模式实施建设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4.1玉山县政府指定的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参与该项目的融资、建设及运营期管理的项目公司(即SPV),项目建成后由玉山县政府采取PPP政府付费的方式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分期支付服务费用;玉山县政府也可不出资占股,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方全资持股,但政府仍享有监督权。
4.2依据PPP模式合作规范,社会资本方在PPP项目招标完成后一个月内成立项目运营管理公司,暂拟定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60.00万元。
5.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5.3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
5.4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由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贷款意向书,格式自拟。
5.5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2016年末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以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5.6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的2016年末企业净资产总和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以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5.7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
5.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方)不超过(含)2家。
5.9外埠来赣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在报名前应具备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手续,若投标申请人在网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可提供网址信息页加盖单位公章(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6.资格预审方法
6.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7.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工作日每天9:30~11:30;14:30~16:00)。
7.2报名地点:玉山县公安局(地址:上饶市玉山县人民大道166号)。
7.3报名时即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7.4只有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才可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申请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8.1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8.2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原件;
8.3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原件或国家相关网站上生成的资质证书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4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8.5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含)以上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原件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专用收据原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8.6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由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贷款意向书原件;
8.7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的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原件;
8.8外埠来赣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手续原件,若投标申请人在网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可提供网址信息页加盖单位公章(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8.9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注:以上投标报名资料另提供两份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经密封后请于2017年09月06日上午9:30前送达: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迟到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9.2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山县公安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93-2363516
联系地址:上饶市玉山县人民大道166号
代理机构:江西国浔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jxgxzxfz@163.com
户 名:江西国浔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九江银行营业部
账 号:727010100100340801
玉山县公安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