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常高速太子庙收费站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汉发改招[2017]3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汉寿县远达鹏程交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汉寿县远达鹏程交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机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寿县太子庙镇原收费站。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益常高速太子庙收费站升级改造,将原2进4出的收费车道改为4进7出。改造范围为FK0+050-FK0+360,于FK0+050处与太子庙收费站北侧原环形交叉口相接,按环岛出口各设3个车道,并增加右转车道。在FK0+360处与原互通匝道完全对接。改扩建后的收费车道为4进7出,进出口均设2个ETC收费车道,ETC收费车道宽带为3.5m,收费岛宽2.2m,超宽收费车道宽4.5m,其余收费车道宽3.2m。双向收费岛长62m,进口收费岛长28m,出口收费岛长38m。

2.3招标范围:

太子庙收费站的综合机电工程,包括收费、通信、监控系统等(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2年。

2.4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综合机电工程,包括收费、通信、监控系统等(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 企业资质,在近五年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下同)完成1个高速公路或 *** 公路的收费站综合机电工程的类似施工业绩(该综合机电工程必须包括收费、监控、通信等系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按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3拟任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以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拟任的项目总工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以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及公路工程信用评价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5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4年和2015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3~2015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采用双信封制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首先对投标人递交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再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个投标人;最后对3个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0170321日至20170327日(法定公休日、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原汉寿县卫生局)报名室持下述资料报名: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同样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省外企业还须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在报名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资料齐全,准予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图纸每套售价800元,其他资料每套售价6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陆仟元整(¥:136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 17时00分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2投标保证金交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寿支行

开户账号:4300 1560 0680 5250 316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04130930,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分至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一(原汉寿县卫生局)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附件

附件1: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寿县远达鹏程交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新街社区龙阳中路(民政局七楼)

邮政编码:415900

联 系 人:余  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3038号常德商会大厦26楼(市联通公司旁)

邮  政 编 码:415000

本项目联系人:尹凡超

本项目联系电话 ***

本项目联系传真 ***

监督部门:汉寿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新街社区龙阳大道东侧

邮政编码:415900

电  话 ***

传   真: ***

附件1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益常高速太子庙收费站升级改造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招标的利益相关情况。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没有报名参加益常高速太子庙收费站升级改造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

若在评审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月 日

注:

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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