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WZX-201708FJ-0930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已由大悟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悟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大悟CA互联网客户端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大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

2.2工程地址: 大悟县检察院

2.3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3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

2.5招标范围: 大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改造三楼党组会议室、四楼检察委员会会议室、六楼图书室,新建一楼大厅主题文化墙、三楼党建特色走廊、六楼书香特色走廊及展示墙等。

2.6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 。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 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2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itchina.gov.cn)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拒绝在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列为黑榜警示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开具日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

3.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投标活动,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 8:30分至 *** 17:30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申请人须在 *** 上午9时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及其他可能因素,并承担相应责任)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 *** 元)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形式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及汇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市分行大悟支行

开户名称: 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812027138000007780

4.4投标申请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后,须登录大悟招标投标互联网客户端确认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确认),未按规定按时确认和核实或项目确认错误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同时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 上午9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交至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悟县长征路59号,原工商银行大楼七楼)。

5.2投标文件和设计文件应分袋密封,每份投标文件和设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胶装不允许活页装订。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大悟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易科长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怡景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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