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宁乡经济开发区怡宁新村步行街改造项目三标段工程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2011]18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乡经开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乡经济开发区怡宁新村步行街改造项目三标段工程; 2、项目地点: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3、建设规模:包括商业步行街总铺装景观面积约21000平方米,房屋立面改造总面积约18000平方米,安置区内九条道路长度约4100米的亮化工程、指示牌建设、水渠景观建设面积约9821平方米,三大主体建设面积约10192平方米。 4、工期要求: *** ; 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6、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7、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亮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企业须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4.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2、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4.3、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 4.4 、施工员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均应在有效期内。 4.5 、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网网址及查询结果,如该省份尚未建立或完善网上查询系统的,则需提供其证书真实性的承诺书。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如企业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具备网上查询系统的,还须提供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查询官网网址及查询结果。 4.6、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专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同时提供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递交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原件、廉洁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建设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关键岗位人员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原件,否则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之一; 2、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 *** ***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至下列专用账户:开户行: 中国银行宁乡县东沩路支行户 名: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6067 6769 569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投标项目名称:“宁乡经开区怡宁新村步行街改造项目三标段工程”; 4、保证金提交方式:⑴银行转账支票;⑵银行电汇;⑶银行汇票。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只能采取以上三种方式中的一种,并从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保证金提交。一张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只能缴纳一个标段的保证金,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 5、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分支机构提交无效)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交; 6、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和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请咨询: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 0。六、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4]259号《关于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宁住建[2014]89号文件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I”,(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详见招标文件。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于即日起登录http://www.nxggzy.cn(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人民币,不论是否中标,售后不退。八、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nxggzy@sina.cn,过期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 *** 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上传的文件为准。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09 时 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 09 时 0 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十、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备案及监督机构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电话 *** 5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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