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开福区人力资源市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已由长发改发[2017]2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区工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友谊咨询大厦二楼,面积约1500平方米,项目内容为人力资源市场的装饰装修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约为160万元。 2.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80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 5.招标范围:包括装饰装修、消防及空调工程,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综合评估法(I)。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 *** 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文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拟任项目责任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6、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8、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17年 8 月 10 日至2017年8 月 31 日登录开福区政府门户网查阅或下载招标相关文件等资料。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17年8 月 14 日17:00时前,将疑问以匿名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人邮箱289690458@qq.com,过期不予受理,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 8 月 30 日17:00时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前予以查验。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账户名: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 帐号:800159739311018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开福区人力资源市场装饰装修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 月31 日下午15: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开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开福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