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经济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7、10号路工程
(第二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射洪县经济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7、10号路工程(第二次)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射洪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射发改[2016]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洪新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洪新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射洪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射发改[2016]12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PF20160804011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业主:四川洪新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2建设地点:射洪县经济开发区;
2.3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征地566.67亩。新建道路11条,总长10642.61米(其中1号路长1230.72米,宽40米;2号路长903.14米,宽40米;3号路长788.68米,宽40米;4号路长520米,宽40米,含10米宽排洪渠;5号路长396米,宽30米;6号路长400米,宽20米;7号路长1397米,宽25米;8号路长886.47米,宽40米;9号路长598.6米,宽20米;10号路长672米,宽30米;11号路长2850米,宽40米),并配套管网、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新建920米排洪渠;新建经开大道及经九路、东四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50660平方米,新增路灯2014盏。
2.4计划工期: 勘察1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及后续服务;
2.5招标范围:射洪县经济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7、10号路工程(第二次)勘察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本工程项目计划投资约:280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 *** 及以上资质;
③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标段勘察设计的能力;
④近五年(2012年-2016年)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类似项目是指: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jsjy.com)。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14 日00:00至2017年 8 月18 日23:59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njsjy.com)凭注册帐号和密码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 月 7 日10时00分,地点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7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洪新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射洪县大榆镇星光社区十社
邮 编:629200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08256704906
传 真:082567049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A座2707
邮 编:610066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