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一河两岸夜景灯光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泉东方招字【2017】027号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泉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武平县市政维护管理所
所属地区:

武平县一河两岸夜景灯光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东方招字【20170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平县一河两岸夜景灯光提升工程已由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武发改审字【20171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武平县市政维护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武平县市政维护管理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武平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约818.2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武平县一河两岸夜景灯光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设计图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18.24万元(金额以财政审核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9月30日完成亮灯调试)

2.6. 标段划分:   一个合同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合格标准(CJJ89-201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应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办理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开工建设并完成且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个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夜景工程施工项目(项目施工内容为路灯安装除外)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含联合体业绩、分包业绩和PPP业绩(含BOT、BT等类似模式业绩)。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是指: *** 至 ***

3.6.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精神,责任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对纳入省级“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主体: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下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对纳入省级“文明施工黑名单”的责任主体: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国有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对纳入省级“欠薪黑名单”的责任主体:2年内工资保证金按最高标准额度缴存。省外入闽“欠薪黑名单”企业,2年内不得在福建省建筑市场承揽新的业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10   日至开标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y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信息费为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龙岩版)打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  08 25 08 00  分;(以开标会议室的钟为准)

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  08 月25 09时 00 分。(以开标会议室的钟为准)。

点:武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7.2、授权委托或法定代表人在开标现场不再提交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但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在自助解密机自行完成解密工作。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在开标现场的自助见证机上完成身份核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身份核验的,拒绝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com.cn)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平县市政维护管理所

办公地址:武平县

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平县南门段科技局三楼

电话:

联系人:小朱    

监督部门:武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投标保证金必须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171100100100427725011599

 或投标保证金必须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二: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龙岩分行

 账户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5050169249000000225-0180

20178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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