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金塔县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照明工程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塔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酒泉市金塔县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TCB(2017)166号
二、招标内容:金塔县航天大道道路改建工程沿线范围(A段:新华街至金光大道路段,B段:金光大道至肃航路出口段,C段:肃航路出口至鸳鸯池景区段)内的照明工程,按采购内容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A段、B段机非分隔带中华灯339盏、中央景观灯124盏,路灯智能控制系统463套;
第二标段:C段单杆单挑路灯200盏、全段十字单杆V字型路灯72盏、A段地埋射灯1083盏,路灯智能控制系统272套;
三、采购预算总金额:¥8806725.00元(大写:捌佰捌拾万零陆仟柒佰贰拾伍元整)
第一标段:¥6751036.00元(大写:陆佰柒拾伍万壹仟零叁拾陆元整)
第二标段:¥2055689.00元(大写:贰佰零伍万伍仟陆佰捌拾玖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2、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LED灯具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光源制造生产能力的生产商;
3、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
5、提供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的真实有效的“酒泉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证明表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可在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经酒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核签章后,到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换备案(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 *** );
6、供应商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有效期内;
7、由于本项目供货时间紧张,为确保货物按时供货安装,每个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8、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安全考核B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酒泉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信用承诺书、(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格式)、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投标人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格式不对的不予报名。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方式:
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0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进行报名并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8月31日,下午15:00-15:30(北京时间)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31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逾期不予受理。
九、保证金专用账号及金额:
账 户 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金塔支行
帐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60000.00元(陆万元整)
第二标段:¥20000.00元(贰万元整)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简称:金塔县航天大道改建工程照明工程,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询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殷自义
联系电话: ***
地址:金塔县民主路12号
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 ***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7号锦绣阳光嘉园11-1-2门店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十二、是否为PPP:否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