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坪塘中学项目、岳麓区第三小学项目、三环线绿带景观工程(靳江河-湘江西岸)项目、桐溪港水系项目、联江公园项目、湘江西岸堤防整治工程、巴溪大道项目、潇湘大道西线工程(清风南路-巡抚路)项目、潇湘大道西线工程(莲坪路-清风南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已由长先发改函[2014]28号、长先发改函[2014]35号、湘新发改函[2015]45号、长先发改函[2014]47号、长先发改函[2014]106号、长先发改函[2012]79号、长先发改函[2012]356号、长先发改函[2012]35号、长先发改函[201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相应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包含主检和比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标段项目名称:

第一标段:坪塘中学、长沙市岳麓区第三小学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包括主检和比对检测)

第二标段:三环线绿带景观工程(靳江河-湘江西岸)、桐溪港水系、联江公园、湘江西岸堤防整治工程、巴溪大道、潇湘大道西线工程(清风南路-巡抚路)、潇湘大道西线工程(莲坪路-清风南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包括主检和比对检测)

2、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坪塘中学位于岳麓区洋湖街道辖区范围内,西邻坪塘大道、北接三环线辅道、东靠连塘路、南邻联江路;长沙市岳麓区第三小学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辖区范围内坪塘大道和三环线东南角地块。

第二标段:三环线绿带景观工程(靳江河-湘江西岸)位于坪塘镇,三环线以南,东至湘江,西至靳江河;桐溪港水系位于岳麓区坪塘镇北片,地处长株潭地理中心。片区东临湘江,西邻靳江河,北接洋湖垸湿地公园;联江公园位于长沙大王山旅游度假区北部配套区,具体位于坪塘大道以东,联江路以南,潇湘大道西线以西,虹山路以北区域;湘江西岸堤防整治工程北起莲坪大道,南至巴溪大道;巴溪大道位于坪塘片区,西起坪泥路,东至潇湘大道东线;潇湘大道西线工程(清风南路-巡抚路)位于岳麓区坪塘镇,道路北起清风南路,南至巡抚路;潇湘大道西线工程(莲坪路-清风南路)位于岳麓区坪塘镇,道路北起莲坪路,南至清风南路。

3、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坪塘中学办学规模72个班,办学层次为初级中学,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1063平方米,净用地面积730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186.22平方米,停车位254个,容积率0.85,建筑密度26%,绿地率34.6%,建筑最高层数为6层,建筑最大高度23.8米,本工程概算总金额为29763.25万元;长沙市岳麓区第三小学办学规模为42个班级,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6127平方米。净用地面积22914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4605.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120.1平方米,设停车位65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栋五层(局部四层)全框架结构教学楼、一栋四层至五层的内回廊式综合楼、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两层的食堂和体育馆、室外250米跑道标准运动场一个、门卫室2个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市政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等,本工程概算总金额为8040.97万元。本标段工程概算总金额为37804.22万元,检测费用约141万元(其中主检约99万元,对比检测约42万元)。

第二标段:三环线绿带景观工程(靳江河-湘江西岸)项目道路绿化设计长度约3280米,建设面积约31.5万平方米,设计按三环线南辅道与三环线道路标高放坡建设绿化带,本工程概算总金额为15694.30万元;桐溪港水系常水位为41.5米,最高水位为42.5米,为满足通航要求,水系航道宽度为12米,控制水深1.5米。设计范围起点为坪塘大道西侧(桐溪湖下游),终点为观音湖(桐溪湖上游),全长约3945米,本工程概算总金额为50963.28万元。联江公园项目一期用地面积212994平方米,工程概算总金额为16504.9万元;湘江西岸堤防整治工程包括堤防工程、景观道工程、道路工程,其中,堤防工程:工程河段河道总长度3.907Km,堤顶宽度为23.75米,堤防工程总概算金额13806.5万元;景观道工程:全长3980.18米,景观总用地面积197171平方米,景观道工程总概算金额25496.50万元;道路工程:全长3980.18米,道路工程总概算金额9174.38万元;巴溪大道项目全长2482.612m,本工程概算总金额为16597.46万元;潇湘大道西线工程(清风南路-巡抚路)全长1319.2米,其中隧道工程位于蜂巢路至规划支路路段,总长280米,本工程概算总金额为20919.77万元;潇湘大道西线工程(莲坪路-清风南路)全长1077.98米,本工程概算总金额为6614.51万元。本标段工程概算总金额为175771.6万元,检测费用约386万元(其中主检约270万元,对比检测约116万元)。

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坪塘中学、长沙市岳麓区第三小学项目质量检测(包含主检和比对检测),主要包括:建筑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和建筑节能检测等项目的检测。

第二标段:三环线绿带景观工程(靳江河-湘江西岸)、桐溪港水系、联江公园、湘江西岸堤防整治工程、巴溪大道、潇湘大道西线工程(清风南路-巡抚路)、潇湘大道西线工程(莲坪路-清风南路)项目质量检测(包含主检和比对检测)。

三环线绿带景观工程项目质量检测主要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材料等项目的检测;
桐溪港水系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包括:水道工程、主体工程、钢结构、建筑材料(含水电)、桥梁工程、地基基础等项目的检测;
联江公园(一期)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包括:建筑材料检测、桥梁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幕墙工程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智能化检测等项目的检测;
湘江西岸堤防整治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堤防工程、景观工程等项目的检测。
巴溪大道工程项目质量检测主要包括路基、路面、建筑材料等项目的检测;
潇湘大道西线(清风南路-莲坪大道)检测主要包括路基、路面、建筑材料等项目的检测。
潇湘大道西线工程(清风南路-巡抚路)主要包括隧道、桩基、路基、路面、建筑材料等项目的检测。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检测工期:本招标项目范围内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之日止。

7、质量要求:进度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8、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投标人还须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工程材料、地基基础、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证书全部附表,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投标人还须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工程材料、地基基础、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道路工程、隧道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证书全部附表,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第一标段: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证,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第二标段: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证,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4、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第一标段:企业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业绩。

第二标段:企业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工程检测业绩。

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有效时间以下列方式确认:提供合同的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的以中标通知书上招标人签署的日期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在二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则中标金额大的标段的主检为其中标标段,另一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投标保证金:

1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貳 *** 万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 *** 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810起在湖南湘江新区网(http://hnxjxq.hunan.gov.cn/xqzw/—新区政务—公示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2、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919: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相应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814(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湖南湘江新区网》http://hnxjxq.hunan.gov.cn/xqzw/

十、本项目全程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监管。

附件下载:https://csggzy.gov.cn/NoticeFile.aspx/NoticeDetails/6315?PTType=1&Sm=房建市政&Sm2=招标公告&WType=0&NType=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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