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地产佛山奇槎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 ***

招标编号:建招2017-147

开标时间: *** 1

1.招标条件

五矿地产佛山奇槎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7-44 *** -00187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五矿地产佛山奇槎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矿地产佛山奇槎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东路南侧、规划十二路西侧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42553.6平方米,地块规划可建计容建筑总面积为1489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3137.6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21600平方米,(超)高层65937.6平方米,人才公寓((超)高层住宅)55200平方米,商业3900平方米,公共配套38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2700平方米。本次临时用电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1800000.00元

2.4工期要求:本工程合同工期 *** ,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包括因验收不获通过而需整改的全部时间。

2.5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工作:临电方案的深化设计、方案中涉及的电线电缆及保护管敷设、因敷设所进行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及弃置、箱式变电站、四位带断路器开关柜施工(含箱体、元器件等)、送配电检测、调试、与供电局等政府部分的沟通等及其他完成该临电方案所进行的全部配合工作。合同未明确部分均按图纸施工并达到验收要求,直至本临时用电工程可通电交付使用。

2.6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深化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的固定总价包干形式。

2.7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及省、市现行验收规范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①或②或③或④资质中的任何一种: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

③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

④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证书。

4.2.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 *** 注册建造师或 *** 临时注册建造师),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广东省内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的,可提供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 *** 建筑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网上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

4.4.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 2月至2017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临时用电工程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5.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 至 *** 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 *** 1日 15 时 00 分。

7.2提交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指定地点。

8.异议与投诉

8.1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本招标公告由中国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hinazbtb.com.cn)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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