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儿童医院新建项目(一期)医疗综合楼医用气体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儿童医院新建项目(一期)医疗综合楼医用气体安装工程已由海南省财政厅V210200348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省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用地面积36057.75 m2,新建医疗综合楼(地下1层,地上11层)、设备综合楼(地下1层,地上2层)各1栋,总建筑面积67516.2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947.48m2,地下建筑面积19568.80m2)。本医用气体工程项目包括液氧站、医用中心吸引设备、医用空气压缩机、中心供氧管道系统、中心吸引管道系统、压缩空气管道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医疗设备带及终端、医用呼叫对讲系统(不包含设备综合楼到医疗综合楼的室外主管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2017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3.3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7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3.4   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任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 *** (含)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5   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6   具有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3.7   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及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

3.8   需提供单位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3.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809日至201708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08291130分,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 207室(http://218.77.183.48/htms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人:王珉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址: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

联系人:卢工

电话:

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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