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二大队综合楼、公寓楼项目二次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
招标分类: | 施工招标 |
工程专业分类: |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拨款 |
详细信息介绍 |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二大队综合楼、公寓楼项目二次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建设地点:北海市 建设规模:二大队综合楼,5层,面积 限额设计额≦500万元(设计+施工)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设计工期、施工工期的工期等)为 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5 日历天 ,施工工期: 75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 (2)投标人需具有工程项目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和施工管理等职能机构; (3)投标人需具有涵盖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程序和工作标准; (4)投标人需具有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项目管理人才队伍;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 业绩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报名诚信要求:企业和人员(含联合体成员所有企业和人员)未被列入“北海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的黑名单中。 4、现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2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在本单位缴费的近6个月依法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执业、注册证书及在本单位缴费的近6个月依法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2)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各方的相关负责人的资质证明材料(3)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4)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仅施工单位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5)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另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留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 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月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北海市北海大道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及北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交易服务单位 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海警总队纪检组 :0771- 2706241 支队纪检: 0779 *** /70215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 地址: 北海市贵阳路24号广西海警第一支队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转312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廖工 电 话: 传 真: 地 址:北海市重庆路发展大厦A座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