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汕高速公路(津滨高速~津晋高速)工程已由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蓟汕高速公路(津滨高速~津晋高速)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计[2013]274号及市水务局以《市水务局关于蓟汕高速公路及国家会展中心海河通道工程跨海河防护设计及施工方案的批复》津水管[2014]11号批准建设,现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维修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蓟汕高速公路工程(津滨高速~津晋高速)位于天津市中心区东部,是天津市高速公路规划网中九横五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天津市南北方向高速通道的重要连接线,也是蓟汕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北接津滨高速公路、南连津晋高速公路,沿线穿越10条现状主要道路及12条规划主、次干道,3条铁路,5条主要河道,涉及东丽、津南、西青3个区县。路线全长19.973公里。
第3监理合同段:负责蓟汕高速公路(津滨高速~津晋高速)工程跨海河河岸防护的施工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上述工程范围内全部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2月6日,监理服务期26.5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项目设置 *** 监理机构。负责第16 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主要工程内容为负责蓟汕高速公路(津滨高速~津晋高速)工程跨海河河岸防护的施工监理, 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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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一项河道防护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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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号如家酒店一楼会议室(王顶堤立交桥西南角、东方之珠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 地 址: |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 |
邮 编: | 300384 | 邮 编: | 300143 |
联系人: | 逯海迪 | 电 话: | |
电 话: | 传 真: | ||
传 真: | 联 系 人: | 姜林 | |
2017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