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预算内普通公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市公路处公路养护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津交发【2017】6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大桥、特大桥等养护工程专项预算审核(含变更审核)及新改建项目概算审核(含变更审核)。包括:1.向招标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2.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具体详见合同条款);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标段:道路大中修及中小型桥梁等养护工程专项预算审核(含变更审核)。包括:1.向招标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2.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具体详见合同条款);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 *** 资质,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概预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3.5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造价咨询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时光e栈酒店一楼多功能厅(王顶堤立交桥东南角、天津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西侧150米)。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公路处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室

邮 编:

300170

邮       编:

300143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联系人:

张璐

联  系  人:

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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