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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公安消防支队昂昂溪区大队营房维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公安消防支队昂昂溪区大队营房维修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GK(G)2017-005

1. 招标条件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招标人齐齐哈尔市公安消防支队昂昂溪区大队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齐齐哈尔市公安消防支队昂昂溪区大队营房维修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招标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昂昂溪区消防队;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总投资额:700,182.21元;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 内完工;

(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投标时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备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场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本企业2017年1-6月社保证明,如已到退休年龄,则需出示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即可),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岗位证,提供职称证时同时提供本企业2017年1-6月社保证明)、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班子成员需是相关专业)

注:1、若提供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同时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2、须出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 *** - *** 1日止)无违纪证明。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3.5提示: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财采【2015】1号通知要求,自 *** 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执行“一地登记、全省通用的原则”,由纸质验证改为供应商直接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网上注册登记地址: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用取消报名的投标方式。

有意投标者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者请从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劳卫路第三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 *** 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进行发布。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崔女士  孟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招标单位:齐齐哈尔市公安消防支队昂昂溪区大队

联 系 人:刘洋  联系电话 ***

地址: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区府路59号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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