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兴隆分公司厂内消防设施整改工程招 标
招 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兴隆分公司厂内消防设施整改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 标人

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招 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 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兴隆分公司厂内消防设施整改工程

2.2 项目概况:厂内消防设施整改工程。

2.3 招 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

2.5 计划工期:按甲方要求。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 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企业

法人资格,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正(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 2016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

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B类),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

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阜单位在我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建筑市场监

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 [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

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 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日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

套)报名并购买文件。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人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正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 标投标

相关事宜,被授权人每个环节必须出示身份正原件,整个招 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 授权人);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质正书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正书的依据“吉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规范招 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 有新版资质正书的投标人可

提供与新版资质正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5)安全生产许可正(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正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正明);

(8)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正明);

(10)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正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包含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11)无政府不良记录正明原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 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13:30时(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白雪
手 机 ***
邮 箱:bai_xue05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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