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汽车电子围栏系统 按照市政府印发的《重庆市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58号)要求,由市政府、市公安局同意建设,已由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证编号:2017-50 *** -002207)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重庆市城投金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受重庆市城投金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由重庆市城投标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FID复合智能终端建设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重庆市汽车电子围栏系统之RFID复合智能终端建设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
2.2项目地址:重庆市,32个区县(主城区及郊县)。
2.3项目概况:
重庆市城投金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卡公司)是重庆市政府批准的城市综合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业主单位,专注于城市智能交通的投资、建设及营运。公司承担 “重庆市智能交通物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的主体投资建设、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按照市政府印发的《重庆市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58号)要求,由市政府、市公安局同意建设,由金卡公司负责“重庆市汽车电子围栏系统”建设实施扩建。重庆市汽车电子围栏系统之RFID复合智能终端建设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是“重庆市汽车电子围栏系统”建设的组成部分。
2.4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主要内容为:进行重庆市范围内的805处RFID复合智能终端的新建或利旧、借用杆架建设,以及相关设备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等,达到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使用效果。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传输网络方面(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采用租用运营商VPN专网方式建设,由运营商提供从RFID复合智能终端到金卡公司的传输链路。
本招标项目RFID复合智能终端点位分布情况,主要为:
1)重庆市边界(含高速公路出入口)电子围栏RFID复合智能终端175处;
2)主城区外各区县城区周边(含高速公路出入口)电子围栏RFID复合智能终端208处;
3)主城区外各区县城区内主要干道的RFID复合智能终端422处;
注:新建或利旧、借用杆架建设RFID复合智能终端点位数量为初步规划,实际施工点位数以合同约定为准。
2.5 工期:发出开工令后,从产品备货进场、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共计 *** 。
投标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的工程量建设,每提前工期 *** ,奖励合同总金额的0.5‰;每延长工期 *** ,罚款合同总金额的1‰;
2.6 质保期:24个月。质保期内提供免费运维服务,主城采集点要求4小时内到达现场,近郊区县要求8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县要求12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解决故障。
3.1 本次招标对潜在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安防工程企业 *** 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 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三项资质之一。
3.2 *** 至今(已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交通机电项目或电子系统项目施工,且质量合格的业绩不少于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项目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开始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资料。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本项目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9:00时至10:00时,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LED显示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城投标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石桥铺科园一路未来大厦26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3-68693781-8022
名称: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重咨大厦A栋1702
联系人:万女士
电话: ***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汽车电子围栏系统 按照市政府印发的《重庆市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58号)要求,由市政府、市公安局同意建设,已由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证编号:2017-50 *** -002207)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重庆市城投金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受重庆市城投金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由重庆市城投标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FID复合智能终端建设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重庆市汽车电子围栏系统之RFID复合智能终端建设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
2.2项目地址:重庆市,32个区县(主城区及郊县)。
2.3项目概况:
重庆市城投金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卡公司)是重庆市政府批准的城市综合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业主单位,专注于城市智能交通的投资、建设及营运。公司承担 “重庆市智能交通物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的主体投资建设、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按照市政府印发的《重庆市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58号)要求,由市政府、市公安局同意建设,由金卡公司负责“重庆市汽车电子围栏系统”建设实施扩建。重庆市汽车电子围栏系统之RFID复合智能终端建设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是“重庆市汽车电子围栏系统”建设的组成部分。
2.4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主要内容为:进行重庆市范围内的805处RFID复合智能终端的新建或利旧、借用杆架建设,以及相关设备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等,达到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使用效果。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传输网络方面(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采用租用运营商VPN专网方式建设,由运营商提供从RFID复合智能终端到金卡公司的传输链路。
本招标项目RFID复合智能终端点位分布情况,主要为:
1)重庆市边界(含高速公路出入口)电子围栏RFID复合智能终端175处;
2)主城区外各区县城区周边(含高速公路出入口)电子围栏RFID复合智能终端208处;
3)主城区外各区县城区内主要干道的RFID复合智能终端422处;
注:新建或利旧、借用杆架建设RFID复合智能终端点位数量为初步规划,实际施工点位数以合同约定为准。
2.5 工期:发出开工令后,从产品备货进场、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共计 *** 。
投标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的工程量建设,每提前工期 *** ,奖励合同总金额的0.5‰;每延长工期 *** ,罚款合同总金额的1‰;
2.6 质保期:24个月。质保期内提供免费运维服务,主城采集点要求4小时内到达现场,近郊区县要求8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县要求12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解决故障。
3.1 本次招标对潜在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安防工程企业 *** 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 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三项资质之一。
3.2 *** 至今(已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交通机电项目或电子系统项目施工,且质量合格的业绩不少于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项目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开始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资料。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本项目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9:00时至10:00时,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LED显示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城投标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石桥铺科园一路未来大厦26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3-68693781-8022
名称: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重咨大厦A栋1702
联系人:万女士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