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标题:长春市二道区干部档案室标准化建设项目
2、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干部档案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二道区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组织部,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5379号;

2.2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84.4927万元;

2.3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 ;

2.4 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不少于1项。

3.6信誉要求: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需持有投标人所在地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在有效期范围内)。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携带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入吉备案网页截图(如有)、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公司近半年(2017.1.1-2017.6.30)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2017.1.1-2017.6.30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完整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 (联合体单位需持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以上材料要求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13时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组织部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379号

联系人:常主任

联系电话: *** 9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

联系人:姜宇婷

电  话 ***

监督部门: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4658564

3、地域类型:县区
4、政府采购编号:--
5、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6、联系人:姜宇婷
7、办公电话:
8、联系电话: ***
9、传真:
10、邮编:130000
11、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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