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汝城县沙洲红色景区项目文化展示工程EPC项目已由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汝发改[2016]400号批准建设,汝发招核[2017] 88号核准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开元汝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汝城县沙洲红色景区项目文化展示工程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汝城县文明瑶族乡。 2.3建设内容:“半条被子”长征在汝城红色主题陈列展览:旧址布展(司令部旧址、总政治部旧址、卫戍司令部旧址、中华苏维埃银行旧址、卫生部旧址、后勤部旧址、半条被子故事发生地);汝城县沙洲红色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夏蓉高速文明高速路口大型门户主题雕塑。 2.4计划工期:于 *** 前完工。 2.5投资金额:约2100.00万元(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2.6招标范围:汝城县沙洲红色景区项目文化展示工程EPC总承包,涵盖项目建设中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7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2.8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湖南省住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 *** 工程设计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 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潜在的施工企业应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 3.3近五年内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4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5拟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要求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3.6拟任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要求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项要求。 3.8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9.1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由两家独立法人单位组成,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 4.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⑴发布公告之后出具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省外施工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入湘登记);⑶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⑷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6个月社保证明;⑸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近6个月社保证明⑹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近6个月社保证明;⑺类似工程证明资料;⑻联合体协议书(如有);(9)汝城县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站备案表。(须提供原件备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进行验证和报名登记。 4.2报名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4.3报名时间:2017年 7月25日至2017年 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须下载附件登记表并按照登记表备注所要求到汝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汝城县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站)备案(上班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再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报名。 4.5因项目情况复杂,请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先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情况。 5.资格审查方式 5.1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6.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8. 投标文件的递交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4日10时00分;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九开标室(372室)。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4开标时,按郴建发[2017]53号文的相关条款。若为企业单独投标(非联合体)的,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各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 投标经济补偿9.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10.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11.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汝城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为:0735-8268388、8222413。12. 联系方式招标人:开元汝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汝城县方圆大厦 联系人:钟常玲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新贵华城三期B2栋1201-1206 联系人:朱靖宇、周丽玲、刘浩 电话:0735-218908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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