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充电站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充电站建设项目已由银川市兴庆区经济发展局、银川市金凤区经济发展局、银川市西夏区经济发展局、银川市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经济贸易发展招商局、永宁县行政审批局和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代理单位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银川市三区两县各公交场站内

2.2标段划分:施工五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

序号

场站名称

充电桩数量(个)

交流充电桩(80Kw)

直流充电桩(120KW)

1

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公交枢纽站

45

36

9

2

南郊停车场

150

120

30

3

友爱中心路首末站

67

54

13

合计

262

210

52

二标段:

序号

场站名称

充电桩数量(个)

交流充电桩(80Kw)

直流充电桩(120KW)

1

通达北街首末站

40

32

8

2

宝湖停车场(加气站)

124

99

25

3

北塔东路首末站

67

54

13

合计

231

185

46

三标段:

序号

场站名称

充电桩数量(个)

交流充电桩(80Kw)

直流充电桩(120KW)

1

文昌南路公交停车场

44

35

9

2

和平安置区公交首末站

27

22

5

3

滨河新区公交综合枢纽站

50

40

10

4

阅海万家公交首末站

112

90

22

合计

233

186

47

四标段:

序号

场站名称

充电桩数量(个)

交流充电桩(80Kw)

直流充电桩(120KW)

1

景安家园公交首末站

14

11

3

2

芦花洲安置区公交首末站

3

3

0

3

化肥厂停车场(加气站)

48

38

10

4

火车站停车场(加气站)

64

51

13

5

艺校停车场

10

8

2

6

西夏广场停车场

20

16

4

7

西夏公园

20

16

4

8

永宁城中停保场

50

40

10

合计

229

184

45

五标段:

序号

场站名称

充电桩数量(个)

交流充电桩(80Kw)

直流充电桩(120KW)

1

宁教基地首末站

45

36

9

2

北门停车场(加气站)

138

110

28

3

石油城停车场(加气站)

7

7

0

4

高桥安置区公交首末站

15

12

3

5

金凤科技园首末站(加气站)

12

10

2

6

满城南街首末站

13

10

3

合计

230

185

45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

2.4招标内容24个充电站建设,共安装1185个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经过安全考核,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电力工程资质的企业并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至多允许两家企业联合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出具企业近三个年度(2014年度至2016年度)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投标货物(充电桩)须为成熟产品,可提供城市级网络运营管理平台,具有独立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可在计算机云平台上部署,且在同类项目中具有应用案例。开标时提供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近3年来的供货案例,相关产品销售数量应在500—1000套以上,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指买卖双方订立的购买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5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或投标单位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6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7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7年 0605日至 2017 年 06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银川有形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北京中路147号)进行报名。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 *** 。

4.2报名时施工单位需提供资料: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执业证、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带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中路147号原房产交易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平台(http://www.ycjs.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人: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100

人:李祥

话:13519513271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人:田青、于则杨

    话 *** 、 ***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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