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城区违法停车抓拍取证系统建设工程 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公开招标公告 南涧县城区违法停车抓拍取证系统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招标,经财政部门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我公司受南涧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合作承接单位。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涧县城区违法停车抓拍取证系统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1.2、招标编号:NJZB[2017]25号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采购内容及参数:包括36套违法停车取证系统和1套集成指挥中心系统,违法停车取证系统以县城区金龙路、富民街、振兴路和中兴路为主,幸福路、彩云路、博爱路、安定街、平安巷和红桥路等主要交通节点。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6、采购预算金额:270万元(含设备费、安装、运行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等)。 1.7、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8、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 1.9、服务内容: 承接主体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等工作。 1.10、服务程序及组织架构: 以采购人为主,承接主体参与,共同组建建设项目指挥部。项目公司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的建设工作,依法依规完善各项审批手续,直至工程建设完成通过验收。 1.11、报价要求: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1.12、购买服务期限:3年(以我单位与承接主体签署的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1.13、付款方式: ⑴支付方:南涧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⑵付款方式:按完成验收后1年内支付40%(不计息),第二年支付50%,第三年支付5%,第二年和第三年支付的工程价款利息必须低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按下浮5%计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3、投标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正常营业、具有良好信誉的工商户(采购项目在规定经营范围内)。 2.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2.5、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系统的供应保障能力。 2.6、若投标供应商不是投标设备的直接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或有效的产品长期代理(经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原件,附投标书里的复印件加盖鲜章。 2.7、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8、若投标供应商为省外注册公司的还需提供在云南省内有常驻维护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总公司声明函和云南省内常驻机构的租房协议等)。 2.9、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须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即:2014年至2016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内容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注:若2017年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即可)。 2.10、整个项目(交通标线除外)的免费质保期不低于叁年。质保期内,接到报修电话后八小时内解决故障。免费质保期满后,中标人需根据业主的需求,按优惠价提供设备的延保服务。 2.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2017年 7 月21日至2017年 7月2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11时00分,下午2时00分—5时00分,到南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南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资料费用每份800.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法人到场报名不用提交);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5)提供安全技术防范 *** 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6)若投标供应商不是投标设备的直接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或有效的产品长期代理(经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原件。 (7)若投标供应商为省外注册公司的还需提供在云南省内有常驻维护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总公司声明函和云南省内常驻机构的租房协议等)。 (8)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复印件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须经公证机关提供法律确认,否则复印件无效)。经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5.1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8月10日上午9时00分以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5.2 递交地点: 南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南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四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递交并参加开标会。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 2017年8月10日上午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南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南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四楼)。 7、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com)、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lggzy.com)、南涧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gn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章)南涧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人地址:南涧县城金龙路5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 地 址:南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代理机构地址:南涧县南涧镇金龙路81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 电 话:0872—8526708 *** 2017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