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7032001

洪湖市西部乡镇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合格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人完成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人民币)

1.2招标范围:洪湖市曹市镇、府场镇、瞿家湾镇、戴家场镇、黄家口镇、沙口镇、螺

山镇行政区域范围内。

1.3技术要求:符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1.4建设方式:由最终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中标人,在洪湖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经营。项目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投资建设并经营。

1.5建设要求

1.5.1近期选择CNGLNG、生物质等多种气源,并配套建设站点及管网;远期供气以管输气源为主,并配套建设站点、输气管网及气源干管,满足经营区域用气需求。
1.5.2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中标人,应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3个月内,启动满足曹市镇,府场镇用气需求的供气站建设,并要求6个月内完成建设,向府场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供气。
1.5.3其他区域CNGLNG、生物质等气源配套站点及管网的建设启动条件为:以乡镇为单位,当单个乡镇达200户以上相对集中的民用户要求用气或工商业用户用气需要达到1000立方米/日以上,中标方必须在12个月内(非中标方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建设除外),完成相关设施建设。大型用户(3000立方米/日以上的)提出用气需求,中标方必须在24个月内(非中标方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建设除外),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供气的,以签订的供气协议为准。
1.5.4管输气源配套的站点、管网及气源干管的建设启动条件为:当任一乡镇达到年用气量1500万立方米以上时,在12个月内完成输配气管线建设,满足用户需求。

1.6质量标准:合格;

1.7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生效之日算起)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权自动终止。

1.8管道燃气价格及天然气庭院管网安装费(开户费)的制定和调整:天然气庭院管网安装费(开户费)在特许经营期间依据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管道燃气价格不高于洪湖市同期平均价,管道燃气的入户实行自愿的原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经营天然气业务或具有天然气经营资格、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和设施、设备;

2.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本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资金需要;(证明材料以银行资信证明为准)

2.3投标人应具有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城镇燃气方面的成功经验。

2.4投标人具有管道天然气营运管理所需要的燃气技术、财务、经营和关键岗位人员;

2.5投标人须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和安全管理流程方案;

2.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用,近两年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目前无影响其投资本项目的重大纠纷,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7投标人应承诺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天然气气源保障。

2.8最终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中标人须与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投标人于 2017 721日至 2017 7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300时至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室凭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稳定气源的证明材料(开口权批文或供气协议)备案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此外,投标人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并提交。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整,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寄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次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810日 上 午9 00时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4.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申请人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5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hztb.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洪湖市园林路址:洪湖市泰和家园

联系人:田先军联系人:敖诗奇

电话: *** 电话:2202933

2017 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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