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城市综合馆建筑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冶招【2017】 163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城市综合馆建筑设计项目已由大冶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以冶财采计[2017] A0580 号文批准采购,招标代理为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大冶市城市综合馆建筑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大冶市尹家湖湖畔;投资总额:人民币约48750.6万元;

2.3. 本次投标设计费用设置最高限价为:448.2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无效。

2.4. 招标范围、内容及目的:

招标范围、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该项目用地位于尹家湖湖畔,主城区东侧的半岛区域,总用地面积31102.27平方米,净用地面积28601平方米,容积率0.88,建筑密度33.7%,项目总建筑面积3665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53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320平方米)。 其中 1、演艺中心16000平方米; 2、城市展览馆4065平方米;3、规划馆5271平方米;4、地下车库11320平方米;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设计(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造价)、室外道路管网、人防工程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室内装饰、幕墙工程设计、基坑支护专项设计等。不含舞台工艺设计和声光电专项设计。

招标目的:承担本项目工程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效果图。

2.5设计周期:总周期 70 日历日天,即合同签订后20 日历日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批准后 50 日历日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完成,并经招标人或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须提交各阶段的设计图纸。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相关工程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并通过施工图评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以及其它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3.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资质(综合类或岩土专业资质);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 *** 注册建筑师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至开标日)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建筑面积规模不小于3万平方米),对本单位实际承担或中标项目应附有相关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文件指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2014年以来,在招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dyjypt.com,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 至 *** 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大冶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用办CA锁,不用上传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 9时30分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 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授权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上发布。

7.本项目对未中标人无任何补偿。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局

地址:大冶市七里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大冶大道向阳社区内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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