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编码: | SG0400G17038 | 公告发布日期: | *** |
报名开始时间: | *** 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16:00:00 |
报名地点 | 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大街640号15层) | ||
招标代理机构: | 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邓剑侠 |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佳木斯市江山村(东兴城)棚户区改造市政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佳木斯市龙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佳木斯市东风区江山村 | ||
招标范围: | 施工总承包 | ||
公告说明: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400G170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江山村(东兴城)棚户区改造市政配套道路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龙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江山村(东兴城)棚户区改造市政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2.2项目地点:东至铃铛麦街、南至胜利路 2.3项目规模:道路总长约8121m 2.4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银行贷款 2.5计划工期:2017年8月15日到2017年12月30日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登记,不可兼投 第一标段:长江街、环保路 第二标段:化工街、敬老院东 第三标段:吴广街、江山街 第四标段:永民路、铃铛麦街 第五标段:路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近三年内(2014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近三年内至少具备1项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类似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未备案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且中标公示信息网上可查]、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登记时需提供拟投标企业所在地的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16年10月-2017年6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5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投标登记期限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同时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的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登记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大街640号15层)登记。 5.2登记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会养老证明(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佐证材料、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件(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企业承诺书、《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页(外省投标单位提供)、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针对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5.3投标企业须使用企业锁(外地企业或投标企业没有企业锁的需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录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http://www.hljztb.com),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例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安全许可证信息等)、企业人员信息(项目经理、工长(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的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否则登记无效。 5.4本项目要求人员配备数量:项目经理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并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尔滨大街640号15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它: 8.1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投标人、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核实,近三年内如有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ms.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佳木斯市龙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哈尔滨大街640号15层 邮编:150000 联系人:葛女士 电话 *** 7 日期: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 ||
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8500 | ||
公告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