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中医院新城分院住院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彭水县中医院新城分院住院楼建设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5】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业主多渠道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彭水县中医院新城分院住院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彭水县靛水街道靛水居委2组 2.3 建设规模:住院楼及配套设施工程(含精神科病区),总建筑面积26186.47平方米 2.4项目总投资为:约3889 *** 计划工期: *** 。 2.6招标范围:主体工程、初装修、给排水安装、消防设施安装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的图纸、图说、技术交底、招标文件、补遗答疑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为独立法人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 至今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的合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合格工程指: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起,(北京时间,下同)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 9时 00 分至 *** 10 时 00 分,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5.2开标时间: *** 10时 0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彭水县汉葭镇古楼街22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二村满堂红商务楼7楼 联系人:蔡林 联系人:刘兴华 电话 *** 电话 *** *** 15_353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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