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城市照明示范段(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城市照明示范段(三期)工程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投〔201759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三亚市城市照明示范段(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拟对三亚市内道路沿线两侧范围内的建筑、广场、桥梁的照明景观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迎宾路(海月广场吉阳区政府,81栋建筑,长约10.4km)、榆亚路(大菠萝三亚桥,35栋建筑,长约2.8km)、新风路(解放路临春路,25栋建筑,长约1.3km)、凤凰路(二期留白区域,34栋建筑)、南边海路(星座酒店玛瑞纳酒店,22栋建筑,长约1.9km)、海月广场、三亚桥、新风桥。

2.3 招标控制价:156484200.00元(设计费:4412300.00元;建安工程费:152071900.00元)(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4 建设地点:三亚市内,包括迎宾路、榆亚路、新风路、凤凰路、南边海路。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采用EPC方式进行项目的设计、施工,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内部施工运行协调、工程项目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单位联合体成员均需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本项资质)。

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本项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 *** 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4 信誉要求:20141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和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的处罚记录。

3.5 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15日至2017719日,请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89900分,地点为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4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人:敬工                                            人:王工

    话:                                话:

 

2017715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