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消防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HBZT-ZB-2017-004
本招标项目 黄石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消防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黄发改审批(2016)108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新建黄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配套消防设施安装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18775.00㎡。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黄石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消防工程施工招标:22000000.00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7月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黄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包括防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系统、消防水泡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等工程施工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HBZT-ZB-2017-004】黄石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消防工程施工招标
2.7其他: 3.1.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 资质,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4月-2017年4月)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体育场馆或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小区)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至 2017 年 6 月 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sztbzx.com,下同),明确所申请标段,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 6月 22日 9时 30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1.1网上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具体见一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二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上海自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 地 址: 武汉市洪广大酒店26楼 |
邮 编: 200000 | 邮 编: 435000 |
联系人: 杨智慧 | 联系人: 谢芊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7 年 6 月 22 日 |
备注:1.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9人。
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