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那扶河及镇海湾出海航道工程航标遥测遥控系统项目
  批复文号 粤发改交通函﹝2015﹞3837号文
  批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东省江门航道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设备材料
  公告内容

那扶河及镇海湾出海航道工程航标遥测遥控系统项目(NFZH4合同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扶河及镇海湾出海航道工程项目已经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38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广东省江门航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航标遥测遥控系统项目(合同段:NFZH4)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那扶河及镇海湾出海航道工程共整治航道44.5km(其中那扶河横板~寨门口24km,镇海湾出海航道寨门口~莽洲岛南侧20.5km),全程按单向乘潮3000t级海轮建设,航道尺度为那扶河7.2m×75m×600m(水深×航宽×最小弯曲半径,下同)镇海湾7.4m×75m×600m

2.2招标范围:包括航标遥测遥控系统、航标遥测遥控终端(本项目特指海标RTU)、桥涵桥柱标遥测遥控终端(包括桥涵桥柱标主机和从机)、航标移动巡检应用软件等。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为准。

2.3交货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2.4计划供货期:3个月,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关键设备的供应商必须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进口设备除外)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关键设备包括:航标遥测遥控系统、航标遥测遥控终端(本项目特指海标RTU)、桥涵桥柱标遥测遥控终端(包括桥涵桥柱标主机和从机)。

如果生产厂家自身参加投标,不能再对供应商进行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授权无效。

3.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211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承担过单个合同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网络、计算机、视频监控、航标遥控遥测系统建设项目等信息化工程等,下同)。

3.3财务要求:投标人2016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得小于12016年度财务状况表中的“净利润”为盈利。

3.4信誉要求:见附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4日至20177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分至11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分至1600分,持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使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屏幕显示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728930分,投标人应在当日83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

tb.gov.cn)、民营经济报等媒体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为准。

8. 其他相关事宜

1投标人已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2)有关投标的其它具体事宜,请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江门航道局

    址:广东省江门市港口二路12

联 系 人:匡         话: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

联 系 人:黄  工、王                    箱:bjzj_gz@163.com

    话:816807        真:

 

 

201773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资质等级

 

 

项目

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公司情况说明

 

备注

 

 

 

 

附件2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近三(3)年未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

4、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注:以上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须有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原件为证明材料(查询内容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须处于有效期内)。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注: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说明或证明资料,否则相应条件不予认定。
  发布人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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