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新河街社区服务中心项目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投准[2016]1294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为 964099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新河街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12700平方米,其中地上12300平方米,地下400平方米,投资约9640.99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塘黄路以西,津塘公路以北区域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新河街社区服务中心箱式变电站项目,新建10KV配电室1座,总安装容量800KWA.投资约117.74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 *** 至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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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单独配置;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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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不接受窗口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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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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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6.4 | 文件不接受邮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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