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编码: | SG0112G17006 | 公告发布日期: | *** |
报名开始时间: | *** 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16:00:00 |
报名地点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045184839700 | 联系人: | 蒋红兵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巴彦县看守所、拘留所弱电工程 | ||
建设单位: | 巴彦县公安局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巴彦县巴彦镇 | ||
招标范围: | 专业承包:建筑电气,智能化 | ||
公告说明: |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SG0112G17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县看守所、拘留所弱电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彦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看守所、拘留所弱电工程 2.2建设地点:巴彦县 2.3建设规模:弱电工程 2.4项目金额:304.97万元 2.5计划工期: ***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投标登记区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 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企业除外);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www.hljqygs.com); (9)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及加盖公章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 (10)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及公告发布前六个月(2016年12月-2017年5月)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明细; (11)《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2)登录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使用企业锁报名成功截图; (13)企业所在地区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哈尔滨建设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rbjsgc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yc.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投标申请人(含外省(市)企业)还应同时登录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www.hljztb.co <http://www.hrbjjzx.cn:8080/Bid_Front/www.hljztb.co>m),使用企业锁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例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等)、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并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外地企业或投标企业无锁的需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办理。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且网上报名人员与投标时纸质文件中人员必须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应对所确定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县公安局 地址:巴彦县公安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启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A座12层 项目联系人:张燚鑫 项目联系电话 *** 0转8008 2017年7月3日 | ||
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304.97 | ||
公告附件: | 招标公告.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