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编码:SG0800G17003公告发布日期: ***
报名开始时间: *** 9:00:00报名截止时间: *** 17:00:00
报名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182263313联系人:王琳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龙江银行伊春分行金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新兴大街北侧、检察院西侧、龙江银行院内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800G17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银行伊春分行金库建设项目已由伊区发改函[2016]6号批准建设,经伊春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行,现对龙江银行伊春分行金库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银行伊春分行金库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龙江银行伊春分行院内            

2.3建设规模:新建金库518㎡。 

2.4项目投资:26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81日至20171031日,共计91日历天(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建筑装饰、水暖、弱电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其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及保密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 (综合布线)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更换项目成员需取得招标人同意),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8投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申请将被拒绝。

4.申请报名登记获取投标文件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77 39时至20177717时,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和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cggzy.gov.cn(公共资源交易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3日至2017年77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到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电子版)2000元,联系人:董剑飞,联系电话: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资格招标文件,地点为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cggzy.gov.cn)。

7.其他

7.1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cggzy.gov.cn网上登记手续详见网站《使用手册》栏目(联系人:闫雪松、李彦良,联系电话 ***

7.2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行

联系人:夏佳庆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人:董剑飞                                           

    话: ***                                

201773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350
公告附件:伊春金库招标公告07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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