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防城港市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启动区(一期)EPC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工程已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防发改【2016292号和防发改20163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投入(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为EPC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启动区(一期)EPC施工监理

项目招标编号:450603ZB1706006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区西北区域,文昌大道以南,北部湾大道以东

建设内容及规模:

(1)高新区研发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52214.01㎡,主要建设A#研发中心19061.42㎡,B#服务中心13421.47㎡,C#研发中心10881.12㎡和半地下室架空层8850㎡。包含配套工程场地平整、内部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绿化亮化工程等。

(2)园区配套路网7条路。①东湾大道延长线,主干道,全长2888.57米,路宽40米;②皇城坳大街,主干道,全长960.19米,路宽40米;③神舟街,次干路,全长566.92米,路宽24米;④创富路,次干路,全长1520.79米,路宽24米;⑤曙光街,片区内部支路,全长430.02米,路宽20米;⑥硅谷街,片区内部支路,全长596.49米,路宽20米;⑦银河路,片区内纵向支路,全长1493.1米,路宽20米。

路网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启动区一期场地平整(四至范围:东临东湾大道,西至北部湾大道,北起文昌大道,南至硅谷街,面积约267800㎡)、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强弱电管沟工程等。

项目概算投资额合同估算价:68876.47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900  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900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划分:(如有)              

招标范围:高新区研发中心和园区配套路网7条路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设计单位:广西华蓝(集团)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 *** 及以上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4 其他要求:       /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6   26  日至2017  6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707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人:陈永豪,联系电话: ***

注:本项目的有关通知均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请投标人注意关注相关网站通知,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 6    26 日至2017  6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时至 180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707室)购买招标文件(出示报名回执单)。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及资料费)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  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7   19    08 30 分,地点为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cic.cnt/)、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http://www.fcgzbzj.com)和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cg.gxggzy.cn)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防城港市防城区招标投标管理站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防城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防城港市钦防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处                      

联系人:覃卫勋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538001

传真:

电子信箱: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   南宁市白沙路1-6

(防城港市港口区凯乐路城管大院2号楼202

联系人:陈永豪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538021 

传真:0770- 2201620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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