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长丰镇中心幼儿园消防工程(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宁市长丰镇中心幼儿园消防工程(改造)已由中共万宁市委办公室、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万委办发〔2016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省万宁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省万宁市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万宁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万宁市长丰镇中心幼儿园消防工程(改造)由安装工程、幼儿园主体增加消防、室

外消防及室内消防加压管网和建筑工程组成。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主)。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须提供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26日至20176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五指山南路国瑞城名仕苑21单元1502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71715时00分,地点为万宁市万城镇红砖西路万宁蓝天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万宁市党校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海南省万宁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址:海南省万宁市                             址:海口市五指山南路国瑞城名仕苑2 1单元1502

人:陈先生                                 人:蔡工

    话:                              话:

 

20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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