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固阳县第三中学新建南大门、围墙、民族幼儿园校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310号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状态为“有效”。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建筑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三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5)企业资质证书;(6)拟承包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书;(7)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 10: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 0日 17:00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1417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09:0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1407室 |
开标时间: | *** 09:0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1407室 |
采购人名称: | 固阳县教育局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固阳县 |
采购人联系人: | 郝争平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812010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4729 0004 3410 702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固阳县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郭慧清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6.23.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5480820 | 工程 | | 1.0 | 固阳县第三中学新建南大门、围墙,民族幼儿园校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维修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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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教育局、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