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 2016 年度新增小型农田水库水利设施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东县 2016 年度新增小型农田水库水利设施项目监理已由海南省水务厅以琼水农水〔2016〕32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东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渠道长 26.78Km,旧渠加固改造 30.548Km,总长 57.328 Km。其中建筑物为斗门 38 座,斗口 228 座、农门口 59 座、跌水 4 座、人行桥 289 座。交通桥83 座、渠道端部 68 座、渡槽 2 座及渠下涵 8 座。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 或以上的资质;本次招标要求项目总监在本监理单位注册的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签发的水利监理工程师(水工建筑)且具备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6 月23 日至2017 年06 月30日,每日上午08:30 时至 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218.77.183.48/htms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府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东县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 11 号中盐大厦 31 楼 A1 房
联系人:王志刚 联系人:何工
电 话: 电 话: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