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浩特至特莫图(英雄会)公路施工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浩特至特莫图(英雄会)公路已由阿拉善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左发改发﹝201763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巴彦浩特至特莫图(英雄会)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左交发〔2017251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巴彦浩特至特莫图(英雄会)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巴彦浩特至特莫图(英雄会)公路主线起点位于巴彦浩特腾格里路与南环路平交路口,经通古淖尔,穿越英雄会大门后,终点止于通额公路K41+700处与在建月亮湖至通额线公路相接,全长69.418公里(含长链6.257)。全线设6.254公里机场路连接线。

主线采用 *** 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主线K0+000-收费站采用整体式断面,路基宽28,从项目主线收费站至终点穿越沙丘路段,采用分离式断面,路基宽度13.75,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

机场路连接线采用 *** 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26,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771,完工日期:2018831日,共14个月。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巴彦浩特至特莫图(英雄会)公路施工总承包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监理标段

施工总承包标段

起终点桩号

工程规模(km

招标范围

总监办

驻地办

BTZJ

BTZD-1

BTZCB-1

主线:K0+000~K34+000

(含长链6.257m

机场连接线:K0+000~K6+254

40.260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BTZD-2

BTZCB-2

主线:K34+000~ K69+411.886

35.411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亿元(在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A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内交发〔2013508号)文件规定,如投标人在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无评价结果的,其信用等级以2015年度评价结果为准)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受限制)

3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直接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 *** 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45年(201261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累计完成过50公里 *** 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施工和50公里 *** 及以上公路路面且面层结构为沥青混凝土工程施工(如一项业绩中同时具有路基和路面工程,则此项业绩可被视为同时满足路基工程施工业绩和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及附件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5 投标人应具备对签约合同价先期计量资金暂缓支付的能力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7 2015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在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8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9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或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信息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省内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境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同时投标,投标人只需在其中一个标段附原件,另一标段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即可;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lsggzyjy.cn)”,通过CA数字证书进入“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

技术支持电话:

建设工程业务咨询电话:

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

5.3 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技术规范及工程量固化清单)。

5.4 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随时登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查看答疑补遗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选择委托代理人,并在企业信息中完善委托代理人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标准一寸照片等),选择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一致;最后须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完成确认投标。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与“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管理机构”中选择的委托代理人一致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采用电子签到(即身份证审验设备读取身份信息),开标现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不满足6.3款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形式)。

7.2 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网上报名成功后,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保证金缴纳通知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情况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其他现金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7.3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选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中选择现金或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投标人须知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银行保函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函界面中填入保函相关信息并将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JPEG格式,必须与原件一致)上传至保证金缴纳系统中,投标人上传后可通过“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保证金缴纳情况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上传银行保函是否有效),逾期系统将自动。

7.4 投标人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时需注意,保证金缴纳形式一经选定,则无法再做修改。

8. 操作系统及浏览器使用说明

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732位、64位);浏览器建议使用IE8IE9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

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alsggzyjy.cn

10.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阿拉善左旗交通运输局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土尔扈特路

 话:

招标人监督机构:阿左旗发展和改革局招标办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

 话:

11. 联系方式

  人:巴彦浩特至特莫图(英雄会)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通古淖尔

 话:

  人:女士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

 编:010051

 话: *** ***

  人:先生/先生

 20170608094105216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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