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公安消防支队龙水中队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7]12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公安消防支队。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永益路429号。

2.2建设内容:对大足区龙水中队办公楼、食堂、士官公寓内部装修改造,以及营区亭岗、绿化等改造,改造面积约1125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及其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7623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dzjyzx.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dzjyzx.cn)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00/份,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7 _6__2717:00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 71813:3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dzjyzx.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大足区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343729119

址:重庆市大足区南环路中段181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5-1双鱼座A5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2368881911-9071

真:(02368696636

2017623

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表

http://www.cqzb.gov.cn/zbgg-5-75852-1.aspx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足支行 
账号:312101010400090880000000007 
户名: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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